摘要
哈曼认为道德是社会约定的。他通过区分四种应当,指出道德应当和理由的相关,论述了实践的领域道德应当和道德理由的关系,因而避免了相对主义。同时在理论的领域通过论述道德应当和理由、理性的关系,批判了理性主义,并对利己主义和功利主义进行改造。尽管他的观点存在不少问题,但能进一步加深我们对道德的理解。
出处
《贵州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68-73,共6页
Guizhou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山东大学研究生自主创新基金项目"应当
理由和理性-论哈曼在<道德的本质>中对道德应当的阐述"(yzc1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