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对西夏榷场文书中反映的西夏榷场住户资质申请制、货物无禁检验制、交易替头代理制和回货扭算报告制进行了探讨,指出西夏榷场中由银牌安排官颁发给商户的执照分为"头子"和"凭由"两种,都具有照验商户物品的职能。榷场中一般由巡检充当检验商户是否携带或出售违禁物品的职责;由"替头"作为中间商代理商户和金朝进行贸易;以进口商品总额作为收税依据,且在对进口商品进行登记时,都统一扭算成川绢作为价值尺度。同时文章还指出文书中出现的"准河北绢"不是榷场给"替头"的佣金,而是"收税川绢"的参照系数。
出处
《宁夏社会科学》
CSSCI
2014年第1期94-99,共6页
NingXia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黑水城出土西夏榷场文书整理与研究"(项目编号:12XMZ009)
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西夏文献文物研究"子课题(项目编号:11@ZH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