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为强化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山企业节约与综合利用矿产资源,国土资源部公告《铁、铜、铅、锌、稀土、钾盐和萤石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是评价节约和综合利用矿产资源效果的主要指标。此次国土资源部公告了铜、铅、锌、铁、稀土、萤石、钾盐7个矿种不同条件下的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综合利用率指标要求。其中铁矿大型露天矿开采回采率不低于95%。
出处
《中国矿业》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124-124,共1页
China Mining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