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3)5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0]42号)要求,参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相关管理办法,现就进一步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销售髓督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出处
《中国乳业》
2013年第12期18-19,共2页
China Dai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