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组织机构的专门性缺失、运行机制的系统性缺位、长效机制的权变性滞后、稳定性欠佳等原因,影响监管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的高效运行。从管理的组织职能着手,应当在省局层面建立安委会,通过建立自我完善运作机制的方式,将全省各监狱的安全稳定工作统一在一个机制(一套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标准)下运行,同时为各监狱层面建立完善安全稳定长效机制,监督并保证其高效运行。在监管安全稳定工作标准的推行过程中,要注意管理的方法。
出处
《中国监狱学刊》
2013年第6期84-89,共6页
China Prison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