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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有“黑户”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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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湖北省卫计委、省公安厅联合制定下发《湖北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办法》规定,湖北省境内出生的婴儿均应依法获得国家统一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各签发机构与管理机构不得以结婚证、生育证等作为签发的附加条件。湖北新规一出台,就有人质疑,“无条件办出生证”会否怂恿未婚先孕、婚外生育,甚至担心部分农村地区家庭“先生育再结婚”状况或将加剧。质疑和担心并非毫无必要,但我们必须承认一个前提,那就是孩子无罪,父母的责任应该由父母来承担,用“卡”孩子来“卡”父母,
出处 《协商论坛》 2013年第12期63-6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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