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日欧等市场经济发达国家主要有两类退出途径化解产能过剩。一类是政府不直接介入,由企业注销、终止、破产以及资本退出等市场化退出机制自动调节产能过剩的状况。另一类是政府在某些特定行业产能过剩时进行直接干预,利用财政、税收、金融、产业政策等,通过实施回购、推动兼并重组、扩大消费、限产、促进产能海外转移、淘汰落后产能等手段,化解本国产能过剩问题。我国当前产能过剩情况严重,应借鉴国际经验,在完善市场化退出机制的前提下,进一步丰富退出政策体系,加强行业内部协调组织的建设,分行业实施有针对性的政府直接干预政策。
出处
《发展研究》
2014年第1期22-25,共4页
Development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