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国家颁布《地方志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之后,我市以出台《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哈尔滨市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为标志,适时启动了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目前,市政协已完成了六个年度的地方志资料。基本上达到了部门、市地方志办公室、具体工作人员三满意。今借哈尔滨市地方志学会二分会征集以“我与地方志”为题的地方志工作交流会材料的机会谈谈做好地方志资料年度化工作的体会。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4年第2期36-37,共2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