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小议顿号的省略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顿号“、”,属于标点符号中的点号之一种。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年12月13日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之4.5.2指出:“句子内部并列词语之间的停顿,用顿号。例如:a)亚马孙河、尼罗河、密西西比河和长江是世界四大河流。B)t方形是四边相等、四角均为直角的四边形。”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校对研究委员会拟定的《图书编校质量差错认定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在顿号一条中指出误用的六种情形,其中之一是,“在一些题序后面误用了顿号。例如:……(一)、(二)、(三)、(1)、(2)、(3)、①、②、③、(这些序号既然用了括号,就不必再加顿号”。
作者 梁滨久
出处 《黑龙江史志》 2014年第2期53-53,共1页 Historical Records of Heilongjiang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于根元等编著.实用语法修辞[M]. 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 200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