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做为民主的开创者,雅典"宪法"确是存在着无法逾越的局限性。一般认为雅典"宪法"的局限性表现在:公民人数非常少、公民参与不积极、立法程序复杂、担任公职有限制等。然纵观历史,对于雅典来说,这些很难称之为局限性。一直到二战之后,公民权才赋予全民;时至今日有些国家的很多公民参与政治决策也并不积极;立法程序复杂、担任公职有限制仍然是今日宪政的属性而非局限性。雅典"宪法"的局限性表现在制衡制止不完善,容易导致多数人的暴政。
出处
《现代商贸工业》
2014年第3期175-176,共2页
Modern Business Trade Indus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