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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致幼儿伤害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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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建筑物致幼儿伤害的侵权行为是指幼儿园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等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幼儿伤害的一种特殊侵权行为。一般而言,幼儿园的所有人或者管理入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作者 梁坤
出处 《早期教育(幼教·教育教学)》 2014年第1期28-28,共1页 Early Edu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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