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按照财税(2013)37号文件,从2013年8月1日起对交通运输业以及7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营改增"试点。国际物流企业因提供物流辅助服务而纳入试点范围。由于国际物流企业既从事内贸物流服务,又从事境外物流业务,既存在人民币结算的业务,又存在外币结算的业务,因此在"营改增"之后,外币业务采用何种汇率折算,对企业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以及盈亏核算都将带来一定的影响。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4年第1期41-42,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