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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最受关注十大财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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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规1:关于暂免征收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 自2013年8月1日起,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增值税;对营业税纳税人中月营业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
出处 《国际商务财会》 2014年第1期92-93,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for International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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