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传的《李太白集》为宋人多方掇拾而成,以后又有增补,已远非李白本集的原貌,中间误收了一些别人的作品,还有一些冒充李白的伪作。自宋以来,就不断有人提出其中某些篇章加以辨证,有的作品如《笑歌行》《悲歌行》《草书歌行》之类为伪作,已成定论,还有些篇尚有待于进一步分辨,如果按照龚自珍的说法,伪作不下数百篇,数量是相当大的。弄清楚李白诗的真伪,对于继承他的诗歌遗产,毫无疑问,是很有意义的工作,但也是很艰巨、很细致的工作。吴企明同志继浦江清先生的余绪,写成《李白〈清平调词〉三首辨伪》一文(见《文学遗产》一九八O年第三期)断定《清平调词》三首为晚唐人韦教伪作。读了以后,作了些思考,感到吴企明同志的文章(以下简称吴文)的写法是,先有结论,后组织材料,因而论证似欠严密,论据颇嫌不足,缺乏说服力。现就其文中所提出的几个问题,把自己所见写出来,向吴企明同志和留心李白诗的同志们请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