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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塘经乱书事》非郑谷诗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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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重民、孙望、童养年三先生所辑《全唐诗外编》,补郑谷佚诗三首,《文学遗产》84年第三期,赵昌平同志《关于郑谷的佚诗》证明前二首已载集中,非为佚诗,而后一首为郑合敬作9所见极是。然赵文据同治版《袁州府志》,疑《严塘经,乱书事二首》为郑谷佚诗,实亦非是。此乃其兄郑启所作。谓是谷作,并无旁证,故赵文虽倾向此说亦疑而未定。赵文云:“按此二诗所称严塘在袁州分宜县东三十里(明正德《袁州府志》)。
作者 傅义
出处 《文学遗产》 1985年第4期155-1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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