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讨论方法问题时,我们有必要将文学史研究方法区分为具体方法和基本方法这样两个层次。具体方法是指那些操作性较强的研究方法和理论模式。它们具有某种工具的性质,可供人选择,并且经常更替。近年来人们所引进的文本批评、母题研究、接受美学乃至熵的理论、耗散结构、系统论、信息论、控制论等一系列新方法,就目前的运用情况来看,都还只具备具体研究方法的资格。基本方法属于方法论意义上的方法,它们是从具体的文学史研究中概括出来的,能完整地反映文学史研究的学科性质,与文学史研究的基本对象具有直接的对应关系。它们是在方法论意义上对文学史研究进行反思、分析的思辨所得。
出处
《文学遗产》
CSSCI
北大核心
1994年第5期4-11,共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