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慈善组织的发展有赖于一个宽松适度的法治环境。税制环境对慈善组织的影响主要包括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两个方面。从税收实体法来看,是指不同税制环境下税收对社会资源分配的影响;从税收程序法来看,则体现为不同税制环境下税收程序对慈善组织运行的影响。我国现行税法中还存在着一些制约慈善组织发展的因素,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91-94,共4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预算立宪问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12BFX030)
山东省教育厅项目"房产税立法研究"的阶段性成果(J13WB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