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驰名商标的认定应当注重商标的内在经济价值,这是基于驰名商标的特殊地位、公众的正当利益、知识经济的要求和令人不满的现状。要保证驰名商标认定的内涵驱动,首先要在驰名商标认定标准中充实多方面的内在价值指标,其次要加强对认定机构行为的规范。我国《商标法》应当在驰名商标的认定标准方面作相应的修改,并增加规定一些约束认定机构行为的规范。
出处
《学术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156-161,共6页
Academic Forum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规划项目"反垄断法实施中的行业协会研究--正功能及其机理"(11YJA820016)的研究成果之一
江苏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江苏省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与教育部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制约因素及配套政策研究"(2012XQTR004)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的经济法保障研究"(2012YBXM041)资助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