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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土地并改变用途协议被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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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王某准备将2000平方米(3亩)承包地私自卖给张某进行小产权房开发。张某承诺只要开发成功,另外给王某一套房子。后两人因为土地价格产生纠纷。村委会主任刘某从中进行调解,协议约定王某以10.5万元的价格将2000平方米土地卖给张某,款一次性付清。
出处 《农村新技术》 2014年第1期59-60,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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