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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5月,工信部发布通告,正式启动虚拟运营商试点。按照规定.申请企业首先与基础运营商签署转售合作协议.然后由基础运营商向工信部申报发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在获得牌照后,企业才能成为虚拟运营商。简言之.即一些拥有资质的企业通过租赁基础电信运营商的基础网络.经营某一类基础电信业务.此次我国开放的虚拟运营商业务是移动转售业务。预计第二批虚拟运营商牌照也很快于“元旦后、春节前”颁发。
出处 《天津经济》 2014年第1期81-82,共2页 Tianjin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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