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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进一步规范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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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最近,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国有金融企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宜的通知》。《通知》明确,国有金融企业发行认股权和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
出处 《商业会计》 2014年第1期63-63,共1页 Commer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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