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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假如坚决每天偷3组大电瓶,40天可以赚31970元;假如每天偷2组大电瓶,40天可以赚21280元。一定要存钱。”——温州小姜,婚后无业,盗窃为生,专偷电瓶并在笔记本上写下如上日记,以此劝勉自己要发家致富。
出处 《法律与生活》 2014年第2期11-11,共1页 Law & Li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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