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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压燃式和点燃式发动机正式实施国Ⅳ排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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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49号、2011年第92号、2012年第46号、2012年第68号等规定,2013年11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下简称《通告》,对四川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作者 鸿雁
出处 《商用汽车》 2013年第22期82-82,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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