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环境保护部公告2011年第49号、2011年第92号、2012年第46号、2012年第68号等规定,2013年11月12日,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通告》(下简称《通告》,对四川省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有关事项进行说明。
出处
《商用汽车》
2013年第22期82-82,共1页
Commercial Veh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