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效益原则契合行政法的内在要求,并且行政效益原则是行政法原则的根本要义之一。国家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其价值追求是实现社会的整体效益最大化。作为三大部门法,刑法、民法、行政法之一的行政法原则的法源性地位,在现行的我国行政法体系中虽未得到明确,但在我国现行宪法、行政法、行政法规中,多处牵涉到行政效益,有的行政法规甚至直接提到行政效益原则。具体来讲,行政法效益原则的内容,包括明确分工原则、评估绩效原则、行政裁量原则、裁量公正原则、注重教化原则五个方面。
出处
《湖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期55-58,共4页
Social Sciences in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