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已经发布。《意见》提出,将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高耗能行业,能耗、电耗、水耗达不到行业标准的产能,实施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水价,禁止自行实行电价优惠和电费补贴。同时,将强化环保硬约束监督管理,完善区域限批政策,对污染物排放超标企业实施限产、停产等措施。截至2012年底,我国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产能利用率分别仅为72%、73.7%、71.9%、73.1%和75%,明显低于国际通常水平。其中钢铁、电解铝、船舶等行业利润大幅下滑,企业普遍经营困难。而这些产能严重过剩的行业仍有一批在建、拟建项目,产能过剩呈加剧之势。
出处
《企业技术进步》
2014年第1期10-11,共2页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 of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