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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纠纷案海上货运代理合同的识别与责任承担——广州海事法院判决亚致力公司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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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裁判要旨是否签发提单是识别海上货运代理合同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关键标准。海上货运代理合同中的代理人只承担合同约定的代理责任,不承担承运人的责任。
作者 倪学伟
机构地区 广州海事法院
出处 《港口经济》 2014年第1期53-55,共3页 Port Econo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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