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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之“纠错”不能搞“翻案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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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刑事错案的发生,不仅严重侵害诉讼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极大贬损司法公信力。因此刑事错案之纠错必要及时高效,将损失降低到最小。但是同时也要注意,刑事错案的救济不能矫枉过正,不能搞运动式的翻案风,应当依法定程序根据案件事实进行纠错,以免错上加错。
作者 沈湛
出处 《天津检察》 2013年第5期69-69,72,共2页 Tianjin's Procurator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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