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我国商事登记改革工作正式被列入《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下称《方案》)。这是继2005年新《公司法》中商事登记制度调整后,又一次对工商登记制度的重大改革。本次改革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注册资本由实缴资本制向认缴资本制转化,工商登记程序由"先证后照"向"先照后证"转化,进一步放宽其他工商登记条件。商事登记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管理环节,如何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从制度上提高市场经济效率,给登记制度改革提出了重要课题。本文以商事登记制度的基本理论为基础,结合天津市工商登记管理的经验与实际,就商事登记改革的实践路径展开相关思考。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3年第12期39-42,共4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