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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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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满足社会和群众的档案利用需求,宝坻区档案馆以“9·5档案开放日”为契机,根据《档案法》及档案馆定期向社会开放馆藏档案的规定,对馆藏符合开放条件的文书档案进行了鉴定,并编制开放档案案卷目录。经上级批准,向社会开放了第十七批馆藏满30年的档案。
机构地区 宝坻区档案馆
出处 《天津档案》 2013年第6期9-10,共2页 Tianjin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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