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商人自治与司法干预的关系历来是商法理论界和实务界热议的话题。最高院2012年9月18日发布的第10号指导案例,充分肯定了司法对商人自治权的尊重和保护,这是对中国管制干预主义传统的有力变革,标志着商人自治权在我国由法律文本上的形式权利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权利。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法制还不健全的中国,过分强调商人的自治性,过分限缩司法对商人自治的干预,时机稍欠成熟,该案例的发布略显早产。笔者认为,对商人的管制主义传统固然要抛弃,商人的绝对自治亦不足取,在管制与商人绝对自治之间做好平衡才是当下最适合我国国情的理性选择。
出处
《财经政法资讯》
2013年第6期59-65,共7页
Information of Econom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