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的北极权益主要包括航行、资源开发、科学考察和环境保护。中国北极权益的实现面临地缘位置、北极理事会观察员苛刻制度、北极国家国内法特殊规定、西方世界误读、本国北极战略及国内法配套制度缺失等一系列障碍。而合作机制可以有效解除中国权益实现的困难。国际组织平台上的北极合作有利于中国对合乎国际法规则的北极权益进行主张,如国际海事组织即为中国推进北极航行权益实现的有利平台。
出处
《学习与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87-94,共8页
Study & Explo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权益视角下的北极航行法律问题研究"(12CFX094)
中国极地科学战略研究基金项目"我国权益视角下的北极生态安全法律制度研究"(2011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