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效的利益分配机制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运行的重要保证。确定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利益构成,是构建联盟利益分配机制的必要工作。基于AHP法,从企业角度,本文将参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利益分为直接利益和间接利益两部分,并进行了详细解析。
出处
《现代商业》
2013年第34期177-178,共2页
Modern Business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稳定性研究>(12BJY071)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区域特色战略性新兴产业选择及政策体系研究>(12YJA790203)
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WR2013002)
辽宁省科技厅<基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辽宁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研究>(2011401017)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