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红线作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制度创新,虽然已成为国家政策,但尚未进入法律层面成为法律制度。为了保证生态红线的合理划定、维护,需要建立健全生态红线的法律保障制度体系。在建立生态红线法律保障制度中,应当坚持保护优先兼顾发展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原则、管控结合分级保护原则,同时构筑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包括生态红线的差异化管控制度、生态红线的监测与监察制度、生态红线的统一监管制度、生态红线的越线责任追究制度、生态红线维护的公众参与制度等,并通过生态补偿和改革政绩考核评价体系来保障制度的执行和遵守。
出处
《环境保护》
CAS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30-33,共4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