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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霸王条款”,餐饮行业协会该何去何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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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事件发展 2013年12月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餐饮行业6种不公平格式奈款,“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消毒餐具工本费1元”、“丢失物品本店概不负责”等,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自查自纠,逾期不改正的,工商部门将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最高可罚3万元。
作者 涂兆宇
出处 《中国社会组织》 2014年第2期21-23,共3页 China Social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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