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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视野下的文学课教学改革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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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通识教育是英文“general education”的译名,自16世纪初美国博德学院(Bowdoin College)的帕卡德(A.S.Parkard)教授第一次将它与大学教育联系起来之后,有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对它进行研究和讨论。几经尝试和改革后,美国的哈佛大学,校长劳维尔推行了由主修课、分类必修课和自由选修课组成的选课制度。其中分类必修课4门,必须在文学、自然科学、数学和历史四大学科领域各选1门;其余6门为自由选修课。[1]这里的分类必修课就是我们所说的通识教育课程,而文学类公选课程是通识教育课程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
机构地区 哈尔滨剑桥学院
出处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4年第1期70-71,共2页
基金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十二五"规划课题"大学生通识教育中文学素养的培育现状及解决方案"(编号:HGJXHB2)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6

  • 1黄锦坤.美国大学的通识教育---美国心灵的攀登[M]师大书苑有限公司,1995.
  • 2金耀基.大学之理念[M]{H}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
  • 3潘懋元.试论素质教育[J].教育评论,1997(5):6-8. 被引量:139
  • 4李曼丽.通识教育---一种大学教育观[M]{H}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 5甘阳.通识教育在中国大学是否可能[N]文汇报,2006.
  • 6韦勒克;沃伦;刘象愚;邢培明.文学理论[M]{H}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416.

共引文献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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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证文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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