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30年来,乌审旗水保部门围绕治理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农牧业生产基础条件,促进经济社会协调、持续发展,经过积极尝试、探索,主要在以下10个方面取得了成就:一是法规文件出台,明确水土保持是地方人民政府的责任和职责。乌审旗人大常委会于“九五”期间,通过了《乌审旗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乌审旗人民政府关于禁牧、轮牧、休牧的决定》等关系生态环境的地方配套法规文件,使防治水土流失步人了法治化轨道。
出处
《中国水土保持》
2014年第2期68-68,共1页
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in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