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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决定权的制度化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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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重大事项决定权,与立法权、监督权、任免权并称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四项基本职权。据统计,全国绝大多数省级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地方性法规,但是重大事项决定权的实践不尽如人意。要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从“纸面”落到“地面”,必须从制度层面完善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运行机制。
作者 刘能
出处 《人民政坛》 2014年第1期11-12,共2页 People's Political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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