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之路,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的需要,是全面推进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需要,更是保证我国生态安全的需要。我们要紧密结合我国的自然生态条件、社会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通过切实可行的生态奖惩机制,不断培养和提升人们的生态意识。并把这种意识真正落实到生产和生活中去。
出处
《环境保护与循环经济》
2014年第1期4-8,共5页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circular economy
基金
河南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当前治理环境污染的思路与对策"
编号:2013D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