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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舞蹈、表演专业统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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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所有报考普通高校艺术类音乐、舞蹈、表演各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 1.音乐 (1)考试科目 理论(听写、乐理)、视唱、演唱(奏)。(2)理论考试考生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音乐专业准考证”于2013年12月22日下午(14:30—17:30)到各市招办设立的考点准时参加理论考试。
出处 《山西教育(招生考试)》 2014年第1期4-5,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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