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综合美"似乎已经成为了广大歌剧研究者对歌剧美感的一个最基本定义,然而这种定义只是对歌剧艺术美感的一种模糊定义,只是道出了歌剧艺术包含了多种个体艺术美的呈现,并不能让人认识到歌剧作为一种综合艺术,在融合了音乐与戏剧后所产生的独特的艺术美感。"综合"强调的是歌剧作为综合艺术其形式的外部轮廓,但歌剧内在的、本质的艺术魅力来自于音乐与戏剧之间因"关系"而产生的互动,二者相互适应彼此而做出的变化发展。音乐与戏剧的这种"关系"才是主导一切歌剧创作的关键所在。
出处
《音乐时空》
2014年第1期92-9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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