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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新型村集体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必然之路——以大连长海县为例 被引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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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以前大体可分为三个阶段,其一是分田单干阶段,解决了农民吃饭问题;其二是大力发展乡镇企业阶段,解决了商品短缺问题;其三是城乡一体化发展阶段,解决了农村资源和劳动力剩余问题。这三个阶段的改革虽然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果,农民得到了实惠。但是,整体农村却没有真正富起来,农村的人居环境并没得到根本改善,农业增效也不很高。改革开放三十年后的现今,我们认真反思回顾曾经走过的改革之路,其经验和教训的实践证明,仅依靠分散的农民家庭经营,或单纯的政府性乡村集体经济,或者单一的政策扶持为主的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经济制度,只能解决"三农"的局部问题。而要解决"民富、村强、业丰"的"三农"整体问题,只有让农民、农村自觉的重新组织起来,成为独立有效率的市场经济主体,建立健全连接协调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有机体系,才能真正解决农村总体繁荣问题。
作者 于毅
出处 《农业经济》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02-103,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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