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医院的发展扩大与技术力量的提升,离不开基建工程和设备购置.目前,医院主要通过招标确定基建与购置工作.招标工作不但繁重,而且涉及资金量大,操作者能否依法行使权力,既关系着医院资金的合理使用,也决定着医院健康平稳的发展步伐.只有建立缜密有效的监督机制,才能保证招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廉洁地进行.目前各医院的招标监督任务主要由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共同承担.其中,纪检监察的监督职责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条“监察机关依法对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监察对象实施监察”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六十九条“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实施监察”中.但在国家法律的框架之内,医院的纪检监察人员应如何履行这一职责?特别是在医院自行招标项目中,纪检监察部门应监督什么?如何监督?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将有助于规范医院招标工作流程,提高运行保障管理效能,并推进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
出处
《中华医院管理杂志》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153-154,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Hospital Administr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