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枫桥经验诞生以来,不断与时俱进,逐渐成为一种独特的地方治理模式,并形成具有本土性质的法治实践,法治化发展趋势日益显著。绍兴法院利用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本土优势,顺应枫桥经验的法治化发展趋势,坚持用法治化的思维和方式,谋划和推进枫桥经验在司法领域的实践,并引导和规范枫桥经验在其他社会建设方面的实践。为继续推进司法在枫桥经验法治化中的作用,应从价值导向、法治化实践范式、协同司法等方面入手,强化公正规范司法,注重依法化解矛盾,形成多部门合力,科学有序推进。
出处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
2013年第6期36-41,共6页
Journal of Shaox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