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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管公积金再贷须等5年买第3套房不予受理 国管公积金中心通知,自2014年元旦起,职工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结清满5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第3套房的,国管公积金中心不予受理。
出处 《东南置业》 2013年第12期8-8,共1页 Southeast Purchase
关键词 受理 套房 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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