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约定给予条件的经理人股票期权,以及虽未约定给予条件但被用作签订雇佣合同红利的经理人股票期权来说,企业在授予日之后才接受其相应的经理人服务,未约定给予条件的经理人股票期权若被用作对经理人过去服务的补偿,则企业在授予日之前已接受其相应的经理人服务,又由于服务的耗用与接受同步,因而前者于企业授予日后将耗用的经济资源,应先确认为资产,耗用时再摊销;后者则是授予日前已耗用的经济资源,应确认为当期费用。
出处
《中国注册会计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2期96-100,共5页
The Chines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基金
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人力资本报酬契约形成机制与人力资本会计研究"(批准号:8152606101000010)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