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能源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热点问题,不同形式的能源合作正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金砖国家"的能源各具特色,能源发展需求极为相似,具备较好的合作基础,且能源合作正逐渐成为金砖各国合作的一个主要内容。可以想见,随着"金砖国家"能源合作的深入,合作的内容也将会发生深刻的变化。因此,要保证"金砖国家"能源合作能够有序规范运行,就有必要借鉴国际能源合作法律机制形成之经验,构建符合"金砖国家"能源特点和要求的能源合作法律机制框架,从制度上保障"金砖国家"能源合作创新内容的实现。
出处
《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92-100,共9页
Law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民用核能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研究"(12XFX034)
重庆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低碳时代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能源合作法律机制的研究"(2011-YBFX095)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