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烧秸秆致人死亡 四邻居共同赔偿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村民在村级公路边点燃秸秆,在未燃烧完的情况下离开现场。同村邻居行经该路段时因烟雾影响视线,不慎从公路边掉入燃烧的秸秆地里,导致身体被严重烧伤,最终引发并发症导致死亡。此案中,四位村民是否应对受害邻居承担责任?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路边燃烧秸秆的四位村民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判决四位村民共同赔偿受害邻居经济损失。
出处 《乡镇论坛》 2014年第4期36-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