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于2011年5月1日正式生效。其中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开展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检测、评价等业务的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按照有关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开展工作,不得出具虚假检验、检测、评价等报告。技术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能力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考核”,
出处
《中国卫生检验杂志》
北大核心
2014年第2期296-297,299,共3页
Chinese Journal of Health Laboratory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