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量化标准严管电视购物广告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10月29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全国各卫视频道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次,每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内容的不得超过3次;
出处 《新闻传播》 2013年第12期5-5,共1页 Journalism Communication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