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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应采取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 《新京报》: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政府是一个无所不管的强有力的机关,但改革开放对于这样的理念提出了挑战。中国作为一个市场经济法治国家,应该采取法无禁止即可行的原则,即在市场经济和法制社会中,选择什么样的职业,从事什么样的活动,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然为了社会的利益,法律可能有些限制,但在限制以外都应由公民自己自行进行。
出处 《乡音》 2014年第1期1-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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